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渑池县长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角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渑池县长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角钢项目
建设地点:渑池县长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渑池县城关镇塔泥村
建设单位:渑池县长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1年8月16日-2021年9月20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林群
联系电话:1333339888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