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:
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4亿元,将安阳市区内东、西两个厂区(东厂区位于安阳市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,西厂区位于安阳市龙安区七里店)全部拆迁。迁建厂址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,企业拟新征集聚区工业用地180亩进行建设。迁建后企业产品种类在现有醋酸泼尼松、泼尼松龙、倍他米松等21个品种的基础上,增加甲基泼尼松龙、地塞米松磷酸钠、倍他米松戊酸酯、哈西奈德等28个品种(合计49个产品),共计产能286.6t/a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:综合楼、员工食宿中心、生产车间、土建及设备安装、动力车间厂房及设备安装、仓库、环保治理、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。项目建设性质为改、扩建。项目备案号2020-410523-27-03-095158。
二、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: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
2、联系人:王工
3、联系方式:Tel:15836398672; E-mail:2356465982@qq.com
三、承担项目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1、承担项目的环评机构名称: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
2、联系人:侯工
3、联系方式:Tel:0371-67957157;E-mail:houfen7801@sina.com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。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,在调研和收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,制定工作方案;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情况;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;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;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经济可行性论证;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,明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;最终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;
(2)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;
(3)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;
(4)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以实名方式,通过书面意见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。
七、公示日期
本次公示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。
河南利华制药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