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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培南系列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2021-03-31

《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培南系列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现已编制完成,现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
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,公司2008年建成投产年产20/年美罗培南医药中间体F9项目,2018年建成100吨/年美罗培南医药中间体项目。

由于业务发展需要,拟调整现有产品结构,不再生产中间产品单酸酯和6E,并减少F9生产量40t/a,一期建设年产13t/a亚胺培南、13 t/a西司他丁中间体B61.2t/a伏立康唑中间体V5.5、布地奈德原料药0.5t/a年、异丙托溴铵原料药0.1t/a。二期建设60t/a精制美罗培南、13t/a精制亚胺培南。项目总投资2.26亿元,一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改造建设,二期在厂区空地新建精制车间。本次工程属改建性质。

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 2019年本)》中的限制类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,已在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(项目代码:2020-410771-27-03-095132)。项目建设符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。

二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

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:施工扬尘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、施工垃圾、施工机械噪声等。

项目在运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:

(1)废气:

本次工程废气包括含VOCS工艺废气、污水处理站恶臭和无组织排放。工程工艺废气包括蒸馏或浓缩不凝气、离心或过(抽)滤废气、干燥废气、氢化反应尾气。污水处理站恶臭为生化池等环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和H2S。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和罐区。

(2)废水:

本次工程废水主要包括各工艺废水、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、解吸废水、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、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。

 (3)固废: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。一般固废为污水处理站污泥。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、蒸馏残渣、废活性炭。

(4)噪声: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、各类泵。

(5)环境风险:本次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质有甲醇、乙醇、乙酸乙酯、丙酮、甲苯等。

三、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
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:

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,做好抑尘降噪措施,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且影响时间短暂,项目建成后该影响即可消除。

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
(1)废气治理措施

本次工程VOCs废气处理,依托公司现有稳定运行的废气治理设施,二氯甲烷废气采用膜处理法回收、高浓度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,各废气最终经RTO装置处理、经碱液洗涤后由30m排气筒排放。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可满足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特别排放限值要求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洗+水洗后,由20m排气筒排放,NH3 H2S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表2速率标准限值。

 (2)废水治理措施

工艺废水依托现有MVR装置预处理脱溶脱盐,然后经现有废水处理站调节+厌氧+兼氧+H/O+二沉+反应+三沉装置处理。全厂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,出水水质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》(DB 41/756-2012)表1有关标准限值要求和贾屯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。全厂外排达标废水经贾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孟姜女河、汇入卫河。

(3)固废治理措施

本次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中,污水处理站污泥、生活垃圾送填埋厂填埋。

危险固废主要为主要包括蒸馏残液、废活性炭、浓缩液、废催化剂等,外委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。

(4)噪声治理措施

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、各类泵等,经采取加装减震基础、隔声、消声等措施治理后,厂界噪声可以满足标准要求。

(5)环境风险防范措施

针对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点,评价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。主要防范措施有:企业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,安装有害物质泄漏在线报警装置,配套火灾报警系统,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。在严格执行风险防范要求的基础上,能够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限度,项目风险水平可以接受。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

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符合集聚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准入要求;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,工程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;环境风险可以接受;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。从环保角度分析,项目建设可行。

五、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

查阅方式: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;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。

查阅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
 环保管理部门、周围主要居民、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专家等。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
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书信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刘经理

地址:新乡市高新产业集聚区新飞大道南段德东街坊

电话:0373-5828528

电子邮件:haibinliuhong@163.com
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   

 即日起至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前。

         环评报告书: 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PQcmm53BqwPW1zQAR0tzRQ 提取码: tfi2

          公众意见调查表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cjP70ZH6PnHAC8f5wRBqKw 提取码: b5b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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